第一条 根据学校印发《武汉轻工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规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治理论学习的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条 教工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党委集中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两种组织形式,分别由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下发的计划执行,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适当增加和调整。
第五条 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需本人向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本人自己补学。
第六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周至少一次(寒、暑假除外),具体学习时间由班子成员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每年集中学习的次数原则上不得少于40次。
第七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指示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党刊的重要社论和重要理论文章;高等教育以及相关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重大的时事政治及近期的热点和焦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教育。
第八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议记录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本上要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等。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由支部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
第九条 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应集中精力,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保证学习质量,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政治理论学习考勤有学院办公室负责,当天公示在学院群里核对,每人每年请假超过5次(不计因公请假)、无故缺席超过3次、迟到早退超过6次,取消教师年终考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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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5日